自我意识影响着人的道德判断和行为

       自我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但是, 人的自我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 随着语言和思维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需经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较长的发展过程。其发展过程主要有下面几个阶段:

       婴儿期( 0 ~3 岁) , 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自我意识, 分不清自己和客体的区别。常常摆弄、吮咬自己的手指、脚趾, 就像玩玩具一样。在这过程中, 儿童逐渐发觉, 咬自己的手指、脚趾与咬其他玩具的感觉不一样, 从而慢慢地意识到手指、脚趾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就是自我意识的最初级形态( 自我感觉) 。1 岁以后的儿童开始能够将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别开来, 儿童知道了自己和物体的关系, 认识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2 ~3 岁儿童对代名词" 我" 字的掌握, 更标志着他们对自己的认识有一个飞跃:从把自己看作客体( 像别人一样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 转变为把自己当作主体来认识。

       幼儿期( 3 ~6 岁) , 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主要表现在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上。自我评价是指自己对本身的思想、能力、水平等方面所作的评价, 它是自我调节的主要成分是自我意识的核心。幼儿期的自我评价有如下特点:①以成人的评价为自己评价的标准。②以外部行为为评价对象, 忽略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童年期( 6 ~1 2 岁) , 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 认识能力的提高, 对内心状态的注意有所加强, 兴趣有所提高, 开始对别人和自己的内心世界产生了浓厚的探索兴趣, 自我评价能力也出现了飞跃:①以自己所掌握的社会准则为评价事物的标准。②不但评价外部行为, 而且也评价内心世界, 如动机目的等。童年晚期儿童在自我评价上增强了独立性和批判性, 减少了依赖性和盲目性。但对自己的认识还是不如对周围环境、对他人的认识清晰。他们对观察到的事物可谈得很多, 但对自己的感受、体验则谈得较少和较浅; 他们评价别人比较清楚, 评价自己则比较模糊。

       到了青少年时期, 个体的自我意识发展已经趋于成熟。他们的自我评价能力大大地提高, 自我评价的独立性和自觉性都有了很大的发展:①能对自己的个性和行为作出恰当的评价, 对自己的评价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相去不远。②能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 对自己采取正确的态度。③有监督和控制自己的能力, 能够根据社会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 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

       自我意识在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 自我意识是认识外界客观事物的条件。其次, 自我意识是人的自觉性、自控力的前提。人只有在意识到自己是谁, 应该做些什么事的时候, 才会自觉自律地去行动。第三, 自我意识是改造自身主观因素的途径, 它使人能不断地自我监督、自我修养、自我完善。因此, 自我意识影响着人的道德判断和行为, 也影响其个性的形成和心理的健康。一个人如果自我意识不恰当, 自我评价过高或过低, 就会出现性格的偏执和人际关系的问题, 进而又影响其情绪和心理的健康。

       看审美文化的文化自决

       学术概念和语言的历史建构的奇异性是如此突出, 总是震荡于其开端和终点之间, 无法克服其固有的二律背反。每当一种文化现象出现, 知识学的考察就蜂拥而至, 并首先表现出一种命名的疯狂, 继而追查其祖宗十八代、考订其出生门第、以辨其社会合法性。语源学的研究, 实际上就是奔走于开端和终点之间而永无结局的游戏。对学术概念和语词意义的确定来说, 历时性的研究, 也总是要被卷入这样一场" 语源学" 的游戏之中。语源学的研究, 事实上既无法接近它的" 端点" , 也正如无法达到它的" 终点" 一样; 因此历时性的研究在本质上总是" 后设性" 的, 进而因其规范功能的程度不同的丧失而陷于" 首尾相咬" 的逻辑怪圈。关于审美文化的概念, 就是这样一个丧失了其严格语义规范的、似是而非的" 后设性" 概念。我们可以看到, 一方面, 审美文化在日常生活领域的" 活用" , 几乎成了学术概念" 回到日常生活" 的典范; 另一方面, 审美文化的概念运动, 又总是希望觅得它的发生学意义上的原点, 为其自身的存在提供其历史本体论的依据。" 后设性" 的建构几乎成为其徒劳但又是唯一的可能结局, 因而成为对历史的莫大反讽。关于审美文化的理论研究, 就处于这样一种境况。不过我们当真以这样一种态度来对待审美文化这一热门课题研究的话, 很有可能立即被看做是理论上的贫乏以及道德上的不负责任而受到指责。

       学术界关于审美文化的研究, 总是热衷于这种类似于" 语源学" 的研究。我们且不论关于它的社会溯源, 仅就其纯粹概念的溯源来看, 大致可以追溯到西方工业革命时代的1 9 世纪。据聂振斌、滕守尧等所撰《艺术化生存中西审美文化比较》一书指出, 在那一个时期, 关于审美文化大致持三种观点:一是英国学者提出的" 审美文化即把艺术作为文化核子的文化" ; 二是美国学者提出的" 审美文化即生活与艺术融为一体的文化" ; 三是欧洲大陆学者提出的" 审美文化即文化的各个领域( 道德、认识、艺术) 在审美原则下融合的文化" 。对审美文化的这样一种方式的溯源是极其典型的, 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眼里历史本身应当是逻辑的, 而且正是概念本身动起来, 形成某种" 推论性" 的关系, 历史才显得是合逻辑的。审美文化就应当是这样一种" 概念推论" 的逻辑结果。虽然我们可以注意到" 审美文化" 概念提出的这样一个可能的历史事实, 以及可资参照的文化背景与历史语境, 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审美文化就是由其" 概念的推论" 的" 理论建构" 而成的, 或者说是为上述理论规范所限定的历史事件。笔者认为, 审美文化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社会建构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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