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猎手三天之内答复

       哈萨克族现有人口1 1 0 万, 绝大部分居住在新疆北部的准噶尔盆地和伊犁盆地, 周围有天山、阿尔泰山和塔尔巴哈台山环绕, 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玛纳斯河穿流其间。河流的两岸到处都是美丽的原野, 原野上牛羊成群, 骏马奔驰, 毡房点点, 还有那丰收时节的金黄麦浪和瓜果飘香。

       哈萨克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民间流传着一句民谚:" 如果在太阳下山时放走了客人, 就是跳到河里也洗不清的耻辱。" 他们以招待客人为荣, 据说他们的先民有这样一句遗训:" 祖先的财产中, 有一部分是留给客人的" 。哈萨克族有文明礼貌的悠久传统。宾主相见, 一般都首先问候" 麻勒加浓慢姆" ( 牲畜平安) , 然后问" 维玉兴阿姆" ( 全家平安) 。若是亲友久别重逢, 必抱头痛哭; 长辈见小辈以接吻为亲, 平辈之间以握手抱腰为礼。对老人或长辈, 不论吃饭喝茶, 说话走路, 都要礼让。

       哈萨克族人民特别喜爱唱歌, 有" 歌唱的民族" 之称, 他们牧羊时骑马唱歌, 青年人聚会时唱歌, 节日和各种喜庆时更要唱歌, 就是在葬礼上也要唱歌。当地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你降生的时候, 歌声为你打开世界的门户; 你死亡的时候, 歌唱伴你进入坟墓" 。他们唱歌不仅是一种爱好, 而且是一种礼貌。哈萨克人常爱在客人身上找出一些特征, 即兴编歌来赞美客人。

       " 冬不拉" 是哈萨克人的一种常见的双弦弹拨乐器, 用红松木制作, 外形像大汤匙, 拨动两根琴弦, 可以弹奏出优美动听的乐曲。据说在哈萨克草原上, 几乎每个牧民家中都有冬不拉。他们不仅平时弹唱, 当客人来访坐定后, 主人也习惯地献上" 冬不拉" , 请客人弹唱一曲。

       " 冬不拉" 有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很早很早以前, 草原上有一位美若天仙的姑娘。许多有金钱、有权势的人纷纷前去求亲, 都被她婉言谢绝。一天, 一位以勤劳勇敢、本领过人而闻名草原的年轻猎人向姑娘求婚, 姑娘当场提了三个条件:第一, 必须是最好的骑手; 第二, 骑射必须百发百中; 第三, 擅长歌唱, 有好的歌喉。猎人当场一一表演, 精彩非凡, 深得姑娘好感。她兴奋之余又加一道难题, 让猎手三天之内答复。她指着一棵松树说:" 你决定求婚的话, 就让它为你提出诺言吧! " 这一下可把年轻猎人急坏了。他不吃不喝, 反复思考, 终于有了妙招。他把松树砍倒, 用松木制成一把大汤匙形的琴身, 再把木匙的底部挖空, 蒙上一层薄薄的木板, 安上两根弦。到了约定的时间, 猎手弹拨起美妙动听的乐曲, 尽情地用琴声倾诉出他对新生活的向往和对姑娘的爱慕之情。优美的琴声如涓涓清泉, 深深打动了姑娘的心。于是, 猎手制作的这把琴, 后来便成了哈萨克族人民最喜爱的乐器- - " 冬不拉" 。哈萨克族独特的文学艺术都是靠民间歌手口头流传下来的。这些歌手不仅搜集, 还要创作, 既是演唱家, 又是诗人、作家。他们才华出众, 出口成歌。哈萨克人称这些民间歌手为" 阿肯" 。获得" 阿肯" 称号的人, 备受牧民的尊敬和爱戴, 享有崇高的声望。据说过去部落间发生争执, 若有一位阿肯出面调解, 弹一曲" 冬不拉" , 唱支" 和善歌" , 部落双方就会重归于好。

       在草原上的喜庆节日, 牧民们都要举行阿肯弹唱会, 会上由著名的阿肯独奏" 冬不拉" 开始, 然后是男女阿肯对唱。他们尽情赞美家乡的美丽风光和颂扬英雄人物。歌词多是一问一答式的即兴之作。" 阿肯" 们的弹唱有时激昂、高亢, 有时又低沉、抒情, 有的还富有幽默感。

       哈萨克人还把猫头鹰尊为吉祥之鸟。因为猫头鹰目光锐利, 夜间捕鼠本领极高, 所以把它看成是勇敢、坚定的象征, 并用它来比喻人的英勇顽强, 对其倍加爱护。牧民猎人的枪法好, 被誉为有一双猫头鹰的眼睛。因此猫头鹰的羽毛也就十分珍贵了。把猫头鹰的羽毛装饰在少女的帽子上, 会给她增添不少的光彩。

       看出境旅游小心陷阱

       自费出国旅游对老百姓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目前旅游市场秩序还不十分规范, 而想出境旅游的人数大增的情况下, 许多旅游者由于识别不了鱼目混珠的假旅行社和形形色色的陷阱, 花了不少钱, 到头来, 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 出境旅游前, 必须对形形色色的陷阱有一定的了解。从目前的情况看, 骗人的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外国公司的驻京机构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目前, 我国尚不允许境外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成立的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也只能

       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 不得经营旅游业务。但在北的旅游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人或组织, 以" 某国某公司驻京办事处" 的名义, 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包括到国家不允许的旅游目的地国旅游。还有一些国家的国际旅游公司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允许, 私自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并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广告, 公开招揽" 赴美国商务旅行及美国黄金海岸1 2 日游" 等业务, 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 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后被有关部门查处并罚款。

       二是冒用境外旅行社的名义从事非法旅游业务。例如, 有的无业人员在既未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又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下, 假借香港" 大洲假期" 旅行社的名义非法组织中国公民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 非法敛财达1 0 0 多万元。

       三是国内非旅游机构从事旅行社业务。有些社会团体超范围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团法人只能从事学术交流和培训工作, 但为利益所驱动, 也干起代办签证、护照的旅游经营业务, 为公费旅游大开方便之门, 严重干扰了国家的正常管理。

       四是个人以旅行社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 招揽出境旅游业务。例如, 有人在京以" 中国江河旅行社" 的名义面向全国非法办理出国护照、签证, 组织中国公民赴日本研修及欧美等地旅游, 还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广告, 发布旅游信息, 引起众多消费者的投诉。

       五是异地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有些旅行社未经有关部门同意, 没有完备的手续就在外地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造成了旅游秩序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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