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应该把它们结合在一起

       如果说计划经济时代, 企业是大家都活, 但都活得不好, 是不是市场经济时代引入了竞争机制, 企业之间关系就一定是你死我活? 其实未必, 现代企业更应该提倡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竞合理念。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合作, 合作状态下再竞争是新世纪最鲜明的市场特色。

       海尔集团常务副总裁柴永森认为, 决不能把竞争与合作视为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而应该把它们结合在一起, 实现" 竞合国际化发展战略"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 2 0 0 2 年1 月, 海尔便开始与日本三洋建立了竞合关系, 双方约定互相利用彼此的销售渠道销售对方的产品。目

       前, 海尔顺利地使自己的品牌产品进入家电王国日本的市场, 使海尔冰箱、洗衣机在日本一些著名连锁店上市, 而三洋电器也通过海尔的销售网络在青岛等城市上市。如今三洋电器在青岛的市场份额名列前茅, 并出现供不应求现象; 电信业南北分拆后, 原本是一家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成为各据一方、南北相对的国内两大固网运营商, 各自拥有南方2 1 省( 中国电信) 和北方1 0 省( 中国网通) 的网络及用户资源, 这种地域划分使双方在各自领域

       都拥有强大的接入资源和用户群, 对于对方的领域又能彼此渗透。由于互联互通已成为目前电信服务的首要问题, 特别是大客户服务必须是全程全网的, 因此双方要想在竞争中取胜也必须合作。2 0 0 2 年9 月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在京签署了网间互联结算和大客户经销服务合作协议, 南北两大电信巨头从此也步入了" 竞合" 的时代。

       纯粹的竞争只有一个赢家, 而竞合就是一个没有输家的方案。如果总想以利用和打倒对方的方式来赢得市场, 可能你将失去的更多。因为这无异于双方同时出红牌, 结果各扣1 分。

       法的内容具有客观性

       法的产生具有客观性。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观点,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 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 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 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 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 - - 公共权力, 即国家。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进程中, 法律便或多或少发展成广泛的立法。这种立法愈复杂, 它的表现方式也就愈益不同于社会日常经济生活条件所借以表现的方式。法律现象也就产生发展并丰富了起来。

       法的内容具有客观性。广义的法律现象( 包括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的制定、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的监督、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等) 一旦确立, 无疑是客观的。法的制定、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的监督等动态法律活动必然是客观的。法的意识, 虽然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但一定法的意识( 比如他人的法的意识, 个人已存在的法的意识, 社会的法的意识, 集体的法的意识等) 一旦成立, 也由纯粹主观的东西变成了现实的客观存在。至于历史上的法律现象更是客观的、无法改变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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