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革命老前辈谢觉哉同志在一首诗中写道“
年轻人与人交往,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以诚待人要坦荡无私、光明正大。一旦发现对方有缺点和错误, 特别是对他的事业关系密切的缺点和错误, 要及时地指正, 督促他立即改正。批评确实不大讨人喜欢, 但不妨换个角度去使他理解接受, 从而沟通彼此心灵, 发展友情。
应当知人而交。当你捧出赤诚之心时, 先看看站在面前的是何许人也, 不应该对不可信赖的人敞开心扉。否则, 适得其反。
要想得到知己的朋友, 首先得敞开自己的心怀。只有讲真话、实话、不遮掩、不吞吐, 才会换得朋友的赤诚和爱戴。正如革命老前辈谢觉哉同志在一首诗中写道" ; 行经万里身犹健, 历尽千艰胆未寒。可有尘瑕须拂拭, 敞开心肺给人看。"
法起源于人类之最初
如果把人所存在的世界分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 法属于精神世界的范畴。它不是个人的精神世界的现象, 而是整个人类精神世界的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人类整个精神世界的现象都是人为创造的, 都是人有意识地设立的。法正是人类精神世界中的存在物, 是人类的精神产品与精神成果。人们可以对法这一精神现象有各种认识, 但都无法否认它作为人类精神成果的性质。它的产生, 在有的人看来是人类进步的表现, 在有的人看来则是人类堕落的反映。其实, 从任何角度看, 法都是人在追求善或抑制恶的目的下, 创制出来的社会规范。它都是适应人的需要而产生的。
人类的价值观念很早就产生了。当然, 在文字没有产生的史前社会, 我们无法准确地了解彼时人类价值观念的全部内涵, 只能通过考古学、地质学、生物学、解剖学和生物遗传学、文化人类学等来推测、确定人类价值观念的发展进程。
相对于人的起源与发展来说, 法的出现的时间应当是很晚的。法的出现是人类进步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因为法的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关系的复杂, 社会矛盾的增加以及人类调整相互行为和解决社会矛盾的经验积累。至少在创设法前、创设法时和有了法后才可能有法的价值问题。对法的起源的时间, 人们有各种不同的见解:法与人类出现相伴随, 有人类就有法, 法起源于人类之最初。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仅仅存在于阶级社会, 法产生于人类的第一个阶级社会- - - 奴隶制时代, 在原始社会没有法,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没有法。我们不能知道已经过去的法的起源的准确时间, 更无法确知法将与人类共存多么久远。在法是否消亡问题上, 有的人认为, 法将在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消亡; 有的人认为, 法将伴随人类直到永远。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和由历史发展来证明。但无论如何, 不论法是否永恒存在, 法的价值问题, 作为人类的思想课题, 在法存在中和法消亡后, 都有其永恒的探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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