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到哪里哪里亮”
如何看待荣辱? 什么样的人生观自然会有什么样的荣辱观, 荣辱观是人生观的重要体现。有人以出身显赫作为自己的荣辱, 公侯伯子男, 讲究某某" 世家" , 某某" 后裔"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 荣辱则以钱财多寡为标准。所谓" 财大气粗" " , 有钱能使鬼推磨" " , 金钱是阳光, 照到哪里哪里亮" , 以及" 死生由命, 荣辱在钱" " , 有啥别有病, 没啥别没钱" 等等俗话正是揭示了以钱财划分荣辱的标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荣辱观确实在金钱诱惑下发生了变异、动摇、失落。还有一种是" 以貌取人" , 把一个人的容貌长相、穿着作为划分荣辱的标准。
以家世、钱财、容貌来划分荣辱毁誉的人, 尽管具体标准不同, 但其着眼点, 思想方法都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以纯客观的外在条件出发, 并把这些看成是永恒不变的财富, 而忽视了主观的、内在的、可变的因素, 导致了极端的、片面的错误, 结果吃亏的是自己。
" 淡泊明志, 宁静致远" , 见利让利, 出名让名, 这种态度可能被某些人认为太糊涂, 然而在其背后, 自然是比那些人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商业社会, 要真正做到完全脱离物质而一味追求人格高尚纯洁确定很难。但只要有了人格追求, 起码可以活得轻松潇洒些, 不为物质累, 更不会为一次晋级、一次涨薪而闹得不可开交。既不会因此闹得心中闷闷不乐, 郁郁寡欢; 也不会为功名利禄而趋炎附势, 出卖灵魂, 丧失人格。现实生活中, 每个人都可能有一两次这样的经验和体会, 当你放弃利益, 保住人格时, 那种欣喜愉悦是发自肺腑的, 淋漓尽致的。一个坦坦荡荡、人格纯洁的人, 他的心是宁静安逸的, 而蝇营苟苟的小人, 其心境永远是风雨飘摇的。
大凡贪图物质享受的人, 他们的生活往往容易陷于糜烂, 而精神生活空虚不堪, 同时也不会有高尚的品德, 因此他们为了能得到更高层次的享受, 就不惜用任何手段去钻营名利, 甚至于摆出一副卑躬屈膝的态度也在所不惜。为人处世, 如果不本着"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的原则而过分追求生活享受, 不但会做出损人利己的举动, 还会触犯刑律惹出滔天大祸。
赋予法律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 从最广泛的意义讲, 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的地位同等与机会均等, 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人类的平等理想, 在法律中直接转化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原则。
这一法律原则的要义是:除有法定的理由外, 所有人必须视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有平等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主体来对待, 必须一视同仁地将法律规则适用于所有属于其效力范围之内, 不允许任何人逃避法律责任或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我国《宪法》庄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规定不论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有何区别, 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我国现阶段, 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再存在。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原则, 赋予法律平等原则以真实性和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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